国际交流与合作

教师交流

首页 >> 国际交流与合作 >> 教师交流 >> 正文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23 年省属高校双特色建设“四新”专业人员海外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学校2023年省属高校特色建设‘四新’专业人员海外研修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次分配名额我校推荐名额1人拟派出院校至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进行为期89天研修拟派出时间为2023922日

二、选派条件聚焦实施全省高等教育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 培养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国际视野和较强领导力的“四新”领域专业负责人和优秀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参加2023年海外研修的人员从省属高校新工科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科研骨干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两个维护”,在政治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等相关制度规定。

2.报名参加研修的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 50周岁(含 50 周岁)。

3.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目前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具备在国外研修期间适应全程英语教学的语言能力与水平。

5.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6. 已参加过长白山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和往期“四新”海外研修项目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派程序

1.组织动员各高校要本着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的原则,在省里统一分配的人员数量限额内,由学校自主推荐上报人选(2023 年 7月 28 日前完成)。

2.严格审核。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将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确定为正式选派候选人,不符合条件者反馈给相关高校重新上报(2023 年 7 31日前完成)。专家将对正式选派候选人进行集中面试(含英语口试),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选派 人员 (2023 年 8月初前完成)。

3.签订协议并派出研修。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与选派人员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2023 年 8月初前)。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采取成班制派出方式组织选派人员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教学法研修。 结束后, 所有人员必须按期回国(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站在加快推进新时代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海外研修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严格程序,周密组织、抓好落实。按照选派条件和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作风关。

2.落实相关保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将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省财政厅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金,用于资助选派人员往返国际旅费、海外研修期间的研修费用及生活费用。各高校要为选派人员参加研修创造条件,解 除派出人员后顾之忧。

3.健全工作机制。 各高校要紧密结合选派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面加强我省“四新”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运行机 制,真正为全省高校储备一批“四新”领域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科研骨干。

4.做好绩效评价。 研修工作结束后,参训人员要向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和省财政厅提交研修成果专题报告。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和省财政厅对研修成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高校分配名额和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

请各单位(部门) 7月 19下班前将参加研修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国际交流处(实验楼4楼C1办公室)。8 月初,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对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联系人:邢瀛文

联系电话15204323288

联系邮箱xywen23@126.com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23717

附件.docx